黄石市工商局四个方面强化新法学习应用

12.08.2015  11:21
 

为积极应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新《行政诉讼法》、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今年来,黄石市工商局多方式、多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帮助系统干部尤其一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掌握新法的修订内容及实际运用等,进一步强化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丰富载体广宣传。 该局充分利用黄石工商法制QQ群、黄石工商微信和内部编发的《法制连线》等宣传载体,在每一部新法颁布之初,及时向系统干部全面解读新法的立法宗旨、主要亮点和内容变化,营造关注新法、学习新法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该局共编发《法制连线》5期,微信发布法律法规解读等6条,及时准确地对新法进行宣传推广,为干部职工更好的理解新法、运用新法提供帮助。

二是学法考试助强化。 坚持开展“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学法活动,并进一步改进学考方式,将30岁以下年轻干部、系统各单位基层法制员和全体适岗人员全部列入必考对象;不再考前公布复习试题,仅指定复习范围,加大学考难度;进一步严格考场纪律,由市局统一指派督察队、监察室、人教科等人员前往考点实施闭卷监考;试卷统一批改,个人成绩、单位平均成绩予以公开通报。通过加大学考力度,检验学习成效,促使大家对新法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

三是专家授课促理解。 8月初,该局举办了为期3天的封闭式执法办案培训班,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长和省局经检总队领导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系统执法人员进行新《行政诉讼法》和《广告法》等专题讲座,具体讲授了新法立法宗旨变化、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如何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贯彻执行新法等内容,给一线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执法实践课,强化了对新法的理解掌握,提升了学法、用法能力。

四是领导带头亲实践。 针对新《行政诉讼法》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要求,该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并印发了《黄石市工商局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首长出庭分工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并要求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由行政首长或分管领导出庭坐阵,相关人员须参加庭审旁听。近期,为应对即将开庭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该局“一把手”、分管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一起作好庭前应诉准备,为系统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作表率。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