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开审理含铝包子案早餐店主陈某领刑

10.02.2017  00:03

2月4日上午,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含铝包子案,早餐店店主陈某因在制作包子过程中故意使用含铝添加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这是去年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危害民生专项活动以来第8起移送的非法添加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12名早点摊贩主全程旁听庭审。

经查,本案陈某从事早餐生意,主要经营小笼包子、炒面、稀饭等食品,去年10月14日,黄石市铁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陈某送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通知》,当场告知其在制作馒头、包子等面食过程中,不得使用含铝的食品添加剂。过了一个星期,黄石市铁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对陈某销售的小笼包子进行现场抽样。经检测,陈某销售的小笼包子含铝严重超标。黄石市铁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掌握确凿的证据后,认为陈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立即将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经过控辩双方两个多小时的辩论和合议等程序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陈某当庭认罪,并表示不提出上诉。

本案的依法审理,给公众传递了一个信息,即法律是红线,也是底线。在食品安全保护问题上,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必将受到惩罚。

(信息来源: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