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全面实施“谁执法谁普法”  

02.04.2018  09:51

3月29日,黄石市司法局转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这是自2016年我市出台此项工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紧密联系黄石实际,修改完善的新举措,意味着我市开始全面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这项工作。       

方案旨在以更高的标准,更细的措施,更严的手段,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在工作措施方面,提出了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精准普法、建立普法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媒体普法力度等七项内容。

其中,将监察委员会纳入责任单位,同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以案释法。建立普法新闻发布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执法、司法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发布新闻,帮助公众理解掌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开展精准普法,要求精准识别普法对象、精准掌握普法需求、精准提供普法产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下一步,我市将在主流媒体解读方案,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方案制定并实施的有关情况;广泛开展“旁听庭审”,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组织“七五”普法中期述法,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