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供销社落实“两个责任”亮点特色工作

18.01.2016  12:20


2015年以来,黄石市供销社党委把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结合供销社实际,大力开展源头防腐亮点特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了单位内干部职工的好评,得到了省社的充分肯定。

一、依法办社,聘请法律顾问。市供销社聘请了湖北易圣律师事务专职律师,为机关及直属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先后对入股省社银丰集团合作协议、合资成立湖北昇宏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涉及经济合同及资产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法律法规审定与把关,确保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强化审计职能,建立内审巡查制度。成立了以副主任周晓达同志为组长,财务资产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法制审计科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内审巡查小组,定期对直属单位及联社机关进行巡查内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巡查;制定《内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审巡查监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制定了标杆;针对电子技术技工学校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社党委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黄石大瑞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该校2010-2014年财务账目进行了全面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三、强化监督管理,发挥监事会作用。按照“监督、建言、维权、预警”工作要求,做到没有不能看的文件、没有不能查阅的资料、没有不能到的地方、没有不能参加的会议的履职气概,树立只做不说、只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的理念,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现社有资产监管水平的提升,努力做到有为有位,为市社改革与发展营造法治氛围提供坚强法治和纪律保障,力推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四、强家风正作风,共建廉政氛围。市供销社党委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市供销社党委《致供销社党员干部家属一封信》,得到了系统内党员干部家属的积极响应,积极支持社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通过廉政文化建设,使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家属做到了耳边警钟常鸣,树立了清廉务实的理念,让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到每名党员干部及家属的心中。(黄石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