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九件法律援助案件获评全省百优案件

14.10.2016  15:39

近日,2015年度湖北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揭晓,黄石市九件法律援助案件成功入选。其中陈某某医疗损害纠纷案、余某某行政诉讼案,占据全省十佳案例两席。

陈某某系一名大学生,父母为残疾人,家庭困难。2012年11月,陈某某应征入伍参加体检,体检发现肝功能异常,检查出其患有丙型肝炎。陈某某回忆起唯一的一次血液接触史是自己一岁时(1993年10月)因腹泄在黄石市某医院处住院,医院于1993年10月18日、21日两次为自己输血40ml、50ml。陈某某认为正是医院的输血导致自己被传染上丙肝,遂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医院方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近20年,没有证据证明陈某某的丙肝是医院当年输血造成的,因此拒绝赔偿。双方协商多次无果。2013年7月,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游佳政律师承办此案。游佳政律师认真分析案情,牢牢把握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分配方面两个关键环节据理力争,最终经过四次诉讼,经历三年时间,最终圆满结案,陈某某获得医院方赔偿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0000元整。

张某某系某区原黄石市劳动服务公司的一名出纳员。1990年9月26日的上午,张某某刚刚从中国农业银行取完钱走出来时,不想却遭遇歹徒抢劫。正巧,被同镇村的村民余某某看到这一幕。余某某什么也没想,立即挺身而出。在与歹徒搏斗的过程中,余某某不幸被歹徒持刀刺伤,导致其肺部杀穿,肝部破裂,落下残疾,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出院后,当时区政府为表彰余某某的行为,协助解决了余某某受伤住院的医疗费并对其进行了社会救助,办理了城市低保手续。随后,余某某多次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要求政府为其办理“见义勇为英雄”荣誉证书。但区政府以1990年发生的抢劫案尚未侦破为由,拒绝办理“见义勇为英雄”荣誉证书。为此,余某某多次到黄石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上访无果。2015年7月3日,经余某某申请,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群力律师事务所张文、郑荣刚律师承办此案,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多方调查取证,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张文、郑荣刚两位律师则多次往返奔波于受援人余某某、某区人民政府、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协调工作。最终,某区人民政府与余某某签订协议,约定由某区人民政府出资十万元为余某某购买一份养老保险,某区公安分局为表彰余某某的见义勇为行为,奖励余某某五万元。至此,一件发生于25年前的见义勇为案件,在经过受援人25年来不断地往返于武汉、北京等地进行上访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仅花了一个多月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确保广大困难群众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以提高办理案件质量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案件评查。多措并举,极大的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黄石市政府法法制办、黄石市司法局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