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下陆铁腕治气列出治理清单

22.02.2016  12:12

  2月14日,2016年下陆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正式出炉,今年下陆区将严格按照《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改善该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任务。

  对辖区的在建工地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城市建成区重点区域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全部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对建筑、拆迁工地进出口建设车辆冲洗台;堆放土方全部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土方作业全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编制全区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清单。开展压尘、控尘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一批排放大户并公开查处情况。督促辖区内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采取物料密闭储存、场区洒水抑尘、车辆轮胎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在加强道路扬尘(含道路施工)污染控制方面,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环卫清扫车辆配备力度,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对主要路段实施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加大重点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力度,城区全天候保持路面湿润。对重点路段进行吸尘和清洗,确保道路无灰泥、无扬尘。

  在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建成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组建夜间执法队,在城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重点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地段实施监控,对占道烧烤摊点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强制淘汰政策,加大检查力度,禁止黄标车在禁行路段行驶。

  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矿山和矿石加工企业,该区将坚决予以关停,严厉打击查处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城区不保留露天矿山。

  未完成治理任务,该区将对大气重点污染源责任单位按污染源程度情况出示蓝、黄、红牌,对挂黄牌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报告;对挂红牌的责任单位的领导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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