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非法洗矿厂排放有毒废水

12.01.2016  00:21

黄石一非法洗矿厂排放有毒废水

致附近村民饮用水重金属超标 老板已被刑拘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碧云 通讯员刘莉娅)昨日,黄石市环保局向楚天都市报记者披露,该局查处了一起环境污染导致居民饮用水重金属超标事件,一名非法洗矿的个体老板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黄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刑事拘留。

   2015年9月,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街办李隆伍湾两口水塘和十余口水井的水变色,村民们惶恐不安。当时村里还有很多人家没安装自来水,饮用水全靠井水和水塘。村子周边有些污染较大的小企业,群众怀疑是这些企业非法排污所致。2015年11月2日,黄石市环保局接到了村民们的举报。黄石市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连夜组织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李隆伍湾异常变色的水井和水塘含铬(一种重金属)超标在1.5至1.9倍之间。

   黄石市领导对此污染事件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责成相关单位快速处置。开发区管委会于11月3日即为李隆伍湾接通了自来水,确保饮水安全。黄石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班,对污染源展开调查,最终锁定附近的一家无名选矿厂。

   经查,该无名选矿厂业主为黄石下陆区人陈某。陈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租用李隆伍湾旁边的场地开办选矿厂,将从外地收购的含铁废物运至该厂,经水磨后选取铁精砂。2015年8至10月间,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陈某购进了含有有毒物质铬的铁渣,并将这些铁渣掺入其它含铁废物中一起水磨,然后将水磨产生的含铬废水排放到两个未经防渗处理的废采石坑循环使用。由于该处岩石为页状岩,渗水性较好,废采石坑里的含铬废水渗入地下,污染了水井和水塘。

   黄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认定,陈某利用采石坑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将其抓获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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