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巡回法庭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黄梅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把巡回法庭打造成展现良好司法形象、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彰显了“小法庭、大作为”的司法担当,使巡回法庭成为黄梅法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主阵地。
近三年来,黄梅法院7个中心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912件,年均结案率97.28%,调撤率45%,服判息诉率97.79%,他们用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大展作为。
主动把信访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黄梅法院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法庭+司法所”“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庭+村委会”等模式,依托辖区16个乡镇的司法所,建立诉调对接示范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无讼村居示范点,及时参与乡村矛盾化解,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排查矛盾隐患,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近三年来,各中心法庭共办理司法确认318件,化解诉前纠纷835起,主动进村化解矛盾纠纷206起,让群众和矛盾纠纷能够“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官司找法庭”。
主动把巡回法庭搬到群众家中。为减轻百姓诉累,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黄梅充分利用“背包法庭”将巡回审判模式常态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发挥巡回审判的辐射效应,将案件审判延伸到辖区每一角落。扛着国徽,带着案卷,基层法庭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群众家门口,把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百姓家中,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近三年来,270余件案件在巡回审判点审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动把庭审现场作为普法课堂。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办案中,除定期分批次组织群众到法庭参观、发放宣传册外,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如三养案件(抚养、扶养、赡养)、相邻关系、健康权纠纷、合同纠纷等,以“以案说法”的方式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在提高司法透明度和群众认知率的同时,引导群众知法、懂法、用法、遵法、护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近年来,黄梅法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以案释法活动300余次,辖区内执法环境越来越好,百姓群众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高。
“扎根基层,大展作为”是黄梅法院所有干警永恒的信念和不懈的追求,用心听民声,用心解民忧,他们用行动默默诠释着“小法庭、大作为”的初心,用责任和担当履行了守土一方、平安一方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