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筹备会召开

03.12.2015  16:40

  12月1日,黄梅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筹备会在黄梅县司法局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由法治黄梅建设办公室和黄梅县司法局联合召开,黄梅县政法委副书记黄成斌主持会议,黄梅县直执法职能的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黄梅县“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黄梅建设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法治黄梅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决定  “12、4”活动期间,黄梅县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一)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高峰同志就“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作专题电视讲话。

  (二)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全省2015年学法用法统一考试。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2月4日至5日,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法治建设成员单位整体联动,在东禅公园开展大型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参加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33家行政执法及司法单位)必须编一套宣传资料、制作法律知识展板,落实一名带队领导,组织一支精干队伍(3—5人),按时在预定地点设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赠发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接受投诉,解答处理疑难问题。二是开展主题标语宣传。组织法治建设成员单位在办公场所悬挂宪法日主题横幅,营造浓厚法制氛围。行政执法单位于12月3日前在本单位门前拉一条横幅。三是开展信息平台宣传。利用司法局手机短信息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普法公益短信。四是开展电子屏幕宣传。各单位利用户外电子屏幕,连续一周滚动播放法制宣传内容。五是开展法治巡回宣传。由县委法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司法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利用巡逻车在重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周车队法治巡回宣传活动。宣传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规定;重点宣传《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认真贯彻落实黄梅县“万民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促增长”活动精神及全县政法系统“干警进企业、创优促发展”活动要求。到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安排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到企业走访调研,全面深入地排查企业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裁减员工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主动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帮助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五)开展“创平安、保稳定”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在全县开展“创平安、保稳定”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让干部群众参与到整治社会治安、恶意欠薪、非法集资、信访维稳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中来,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实现社会治安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周火雄   文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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