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政府大力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18.08.2016  21:36

        武穴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黄梅县人社局负责人未到庭参加诉讼。为此,黄梅县政府公开对该局予以通报批评,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武穴法院是湖北省行政审判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负责审理武穴市和蕲春、黄梅两地的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5月12日,黄梅县某公司职工杨某因对黄梅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向武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武穴法院立案后,依法向黄梅县人社局送达了行政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该单位负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到庭参加诉讼。但在2016年6月30日武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人社局仅委托该局一名普通干部参加诉讼。为此,武穴法院依法向黄梅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此行为作出处理。

        7月20日,黄梅县人民政府公开发文对黄梅县人社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该局向武穴法院说明情况,作出检查。黄梅县人民政府同时强调,全县各单位要以人社局此案为戒,认真落实梅政办发〔2015〕106号精神,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给予通报批评。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