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环保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在全省作示范

30.07.2014  10:30


   7月25日,根据省委领导同志意见,湖北省委路教办专门发文(鄂群办发[2014]52号)将黄冈市环保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

   通报认为,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程序不少的原则,黄冈市环保局党组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照检查认真细致,自我批评不遮不掩,批评他人出以公心,真刀真枪、“辣味”十足,开出了好氛围、好作风、好成效,达到了统一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为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直部门树立了标杆、作出了示范。

   通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直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关于黄冈市环保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深刻反思、自查、自省,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揭露问题,敢于解决问题,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上来。要以红安县为标杆,以黄冈市环保局为示范,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工作标准不高、尺子把得不严、功夫下得不深的,要及时“补火”、“回炉”。条件不成熟、准备不充分的,不能急于开会。党员干部要“”字当头、本色相见、多些“辣味”,确保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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