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工商局全面开展“质量月”活动

25.09.2014  10:08
 

以4个领域为重点开展专整治,配合全国“质量月”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2014年9月18日,市工商局正式启动“质量月”活动,11个县市区局调派执法骨干深入市场,按照活动安排积极开展执法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监总局等37部委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自9月18日至10月10日,全面开展2014年“质量月”活动。

活动中全市工商系统将突出4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新学期、新《消法》、学生消费维权月”活动,以学生用品为重点对象,严查校园及周边经销不合格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秋播”专项行动,以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侵权假冒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各类电视购物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和对违法责任主体的查处。

活动中,全市工商部门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一系列抽查检验。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等五大类商品和服务为重点,针对质量问题易发多发的商品品种和质量指标开展“靶向式”抽查检验,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引导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教育引导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示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名单,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提高消费者法律水平和辨识判断能力。

工商部门将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积极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格局形成。推动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景区,扩大维权网络覆盖面,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治解决有关商品质量的消费纠纷。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内部业务机构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有效解决商品质量争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