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公安局出台《大型群众性活动保障措施》

04.01.2015  16:50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4日电 (李蕾) 3日,记者从黄冈市公安局获悉,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发生后,黄冈市局迅速反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将大型活动审批工作纳入市局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

  据悉,自2015年1月2日起,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黄冈市公安局将一律停止审批超过5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超过3000人次的大型活动必须经其批准方可举办,低于3000人次的报其备案。同时将依法严格审核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申请,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报请党委政府继续关注群众自发聚集的动态,适时派出警力掌握情况。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严格落实主办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充分估计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规模、参加人数等,提前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通知》要求,针对节日期间群众返乡探亲、外出旅游增多,群众自发的娱乐活动和商场促销活动大量增加,部分重点场所人员高度密集的情况,属地公安机关要加强预警研判、摸排和风险评估,对可能形成人员大量聚集的广场、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区域,要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督促落实相关主管单位的责任。要强化安保力量部署和疏导巡控工作,在严密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现场复杂区域特别是广场、桥梁、弯道、陡坡、台阶等部位派出专人开展秩序维护,合理疏导控制人流,落实高风险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人群拥挤踩踏事故。(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