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乡镇纪委发力立案数占据“半壁江山”

22.01.2016  09:29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2日电 题: 黄冈:乡镇纪委发力立案数占据“半壁江山

  作者 黄吉轩 曹旭峰

  2015年,黄冈乡镇纪委立案1186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49.4%,挺起了“半壁江山”,同比增长了12.7%,实现了全市乡镇办案全覆盖,较好回应了基层群众“拍苍蝇”的呼声。

   32个办案协作区覆盖所有乡镇

  黄冈市共有129个乡镇,由市纪委统筹设计、各县(市、区)纪委具体负责,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力量互补、业务归口、交叉办案、便于协作”的原则,统一划分为32个办案协作区。明确办案协作区职能是承办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一般案件由各乡镇纪委单独办理。对乡镇办案协作区实施“五统一”规范管理,即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抽调办案力量、统一使用信息资源、统一审核标准、统一协调服务保障。需要协作办理的案件,由乡镇纪委提出申请,县纪委分管常委、副局长审核,协作区负责人同意后,下达《案件协作通知书》,成立专班,确定主办人,主办人由领导小组在协作区乡镇纪委中指定,重要案件由县纪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

   “1+1+X”模式提升办案能力

  乡镇纪委要加大办案力度,必须解决好“会办案”、“能办案”的问题。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黄冈市纪委明确了“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上带下、以老带新”的思路,建立“1+1+X”模式,即1名县纪委分管领导、带领1个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所属乡镇区域内案件查办工作。如,黄州区有9个乡镇(街道),按照“113”模式,建立了3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区纪委分管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3个乡镇(街道)组成。协作区办案工作由区纪委组织协调、案件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协作乡镇配合、区纪委对应纪检监察室指导。市、县纪委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15年乡镇纪委书记全部纳入培训范围,人均培训时间超过12天。2015年,红安县纪委在查处华河镇刘冲村农保员刘某克扣截留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案件时,调查取证涉及500多家农户,参与调查的协作区干部达14名,这是以往只靠单个乡镇办案所无法实现的。

   “1+8”装备强化办案保障

  2015年初,黄冈市纪委即组织各县(市、区)纪委学习贯彻《湖北省纪检机关乡镇办案协作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乡镇办案协作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保障投入。2015年2月9日,黄冈市纪委在英山县举行乡镇纪委办案“1+8”标配工程启动暨设备发放仪式。“1+8”标配,“1”即建设1间标准谈话室,“8”即配备1台便携式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微型摄像机、1台扫描仪、1组录音笔、1套保密柜、1盏应急灯、1套安全桌椅等办案装备,全面提高乡镇纪委办案硬软件保障。2015年,全市各乡镇累计投入了1000多万元,用于办案设施建设。

   “四个一”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市纪委强化顶层设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2015年10月中旬,全市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黄州区召开,会议代表学习了黄州区先进经验,市纪委书记刘海军在会上提出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实化工作保障、硬化考核评价、全面提升乡镇协作办案成效的要求。各县(市、区)纪委采取“四个一”督办措施,即“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一年一总评”,倒逼责任落实,并对半年办案考核排名后两位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2015年,黄冈不仅消灭了“零办案”乡镇,而且所有乡镇平均办案9.2件。基层“四小”现象(小动作、小红包、小算盘、小鬼难缠)得到有力遏制,群众反映基层干部“说话声音变小了、办事态度变好了、进村入户变勤了、吃拿卡要变少了”。(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