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法院实施新民事诉讼文书格式

10.08.2016  01:39

          8月1日上午,在麻城市法院审理的一起原告丁某与被告李某机动车责任事故案件中,在院业务庭的指导下,主审法官丁庆珊按新的文书格式起草文书,并送达当事人。这是该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自8月1日起实施新式民事诉讼文书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对1992年《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及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进行了重大修订或新增,并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该两份文件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的裁判文书优化了体例结构、增加事实争议焦点、重视辨法析理,并明确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标准,主要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突出不同审级的特点。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民事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以来,该院迅速组织业务庭学习,开展讲座,编印学习资料,制作范本例文进行全面贯彻,办案法官熟练了解并掌握新的裁判文书要求,针对事实阐述及说理剖析等内容的新要求,迅速转变固有习惯,在最短时间内学会并按照新的要求,自8月1日起制作的民商事裁判文书全部启用新的诉讼文书格式。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