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水利局积极推进“水更绿”取得成效

31.08.2015  11:50

(孟令蔚)鹤峰县水利局严格落实恩施州水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土更净”的专项工作任务,大力建设绿色水利,保护水生态文明,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5年,鹤峰县水利局严格实施《鹤峰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严控“三条红线”(县内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筹建“鹤峰县水质检测中心”,加大对全县水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力度,严格水政、渔政执法,严厉打击毒鱼、电鱼和网箱养鱼行为。2015年全县投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1281万元,在全县4乡5镇84个行政村新建村级集中供水工程92处,已完工70%,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7月,该局成立鹤峰县水务局,实现县域城乡“一龙管水”,鹤峰县成为全省第33个、恩施州第1个实现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县市,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成效明显。 

该局严格践行县、乡(镇)、村3级河段长制度,严格管控溇水河、咸盈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扎实开展“绿满荆楚”河道绿化活动,组织860人次干部职工义务植树,在溇水河、咸盈河干流和支流栽植各类苗木29190棵,植树144.5公里,植树面积829.43亩,河道绿化率达100%。严格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对全县67座已建水电站开展拉网式调查,整顿生态流量设施不达标水电站,并限期整改。科学编制“十三五”水利规划,涉及农村水利工程、城乡水资源建设工程、城乡供水工程、防洪减灾工程等8个方面155个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05.18亿元。 

下一步,鹤峰县水利局将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保护城乡水源地,强化水质监测,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强化“河段长”制管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确保鹤峰县“水更绿”。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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