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湖北高院院长:再忆司法抗疫 立足疫后重振
“三月的湖北春暖花开,三月的武汉春机盎然。”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接受记者采访时,想的是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身处新冠肺炎疫情的“风暴眼”,游劝荣和他的同事们有着怎样的特殊经历?
“面对前所未知、来势汹汹的疫情,湖北法院全体干警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参与社区联防联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积极力量。”游劝荣说。
他回忆说,三级法院院长在农历除夕全部返岗,组织上万名干警下沉到2300余个社区、村组、卡点,协助开展“四类人员”排查、小区封闭管理、生活物资采购配送、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这其中,“90后”“00后”有3300余名。“他们曾经被人保护,如今则在疫情防控的各个岗位上经受疫情考验、挥洒青春汗水,让我们看到了青年一代的责任与担当。”游劝荣感慨地说。
对于法院而言,更重要的还在于审判执行不断档。游劝荣将其称为“防疫最紧要,但司法为民不中断;线下暂停了,但网上服务不中断;庭审顺延了,但公正司法不中断”,切实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
他说,为全力维护防疫秩序,湖北高院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审结案件96件并发布典型案例,引领全省法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他举例说,崇阳县法院审理的叶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暴力袭警案、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审理的柯某某疫情期间在医院隔离区寻衅滋事殴打医生案,分别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和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摆在湖北各级法院面前的还有一道难题:如何化解“疫后综合症”?
游劝荣介绍,湖北高院先后制定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领域审判指导意见19个,出台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提出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并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指导全省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抗疫斗争中,我们积累了重要经验,也收获了深刻启示。”他自信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