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局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1.05.2014  21:04

  为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武汉市局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在中、高考前和考试期间,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考生食宿接待点(包括宾馆、酒店)、考点和考点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将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情况;采购的食品和原料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餐具消毒是否落实;食品原料的贮存条件和食品的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学校是否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重点加强对冷荤、凉菜、肉类、海产品等高危食品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个严禁”,即“除高校食堂外,其他学校和幼儿园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避免食品加工中的交叉污染;妥善处理剩菜剩饭,尤其是超过储存安全期限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学校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都要求留样,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为学校供餐的单位必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肃查处,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信息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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