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考招生10大变革 打破一考定终身

05.09.2014  13:06

  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4日公布。这一备受瞩目的改革方案通过征集民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对高考的多个环节进行了创新设计。

  记者在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实施意见全文中看到,许多民众呼声较高、学者议论较多的一些改革设想已获明确指向,如: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一年两次考试;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等。

  这些变化,正如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所说,反映了高考这一制度“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为各行各业选拔了不少精英和人才,但是高考所带来的片面追求分数、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千校一面等弊端逐步凸显。

  这次改革方案中,限制高校自主招生联考、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等,被普遍视为是触及改革“深水区”的探索尝试。“我们将在今年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杜玉波说。

  据悉,本着先行先试、稳妥推进的原则,上海、浙江将于今年率先开展改革试点,从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本次高考改革带来的10项变化,最受关注——

   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这次改革方案中,高考不再分文理科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之一。此外,外语科目则给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以减少考生集中备考压力。

  高考计分3+3自选科目看特长

  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业水平要测试综合素质入档案

  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

  取消艺体特长加分省级加分不通行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回归全国统一卷异地高考更有戏

  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

  自主招生考后进行联考培训要取消

  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高职院校搞“特招”职业技能是必考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录取不再按批次双向选择机会多

  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校长签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申诉

  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绿色通道再拓宽寒门学子不用愁

  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