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项目实施增活力,美丽乡村创建谱新篇——宣恩高罗板寮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的启示

31.05.2014  00:42

  在209国道宣恩县境内的高罗乡板寮村,有一个叫谭家坝的地方,青山脚下一栋栋、一排排亮丽的特色民居,坝子前小河上苗族风格的石牌坊、风雨桥、石拱桥,格外引人注目,这就是湖北省第二期民族重点项目实施地——板寮村谭家坝特色民居示范小区。示范小区的建设给当地带来全新的变化,更让我们对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保护与发展特色村寨有了新的启示和思考。

  重点项目示范促起步

  谭家坝是板寮村四组所在地,现有村民69户、240余人,紧邻209国道,生态环境宜人。多年来该组由于经济落后且村民思想保守,在板寮村里因贫困而出名,但发展前景有较好基础。2007年,经过我局积极申报,省、州民宗委审核,湖北省第二期民族重点项目落户谭家坝。按照项目要求,我们与高罗乡及板寮村联手,根据板寮村和谭家坝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在“专、特、巧”三个字上做好、做足文章。

  一是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重点项目实施前,我们与高罗乡和板寮村约定:民宗局负责小区的整体规划、民居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督;高罗乡负责村级组织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制定民居建设补助标准;板寮村负责动员群众、调整土地和组织施工,约定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工作重点及责任,从而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示范小区凸显特色。板寮村中苗族人口居多,苗族文化底蕴深厚,根据这个特点,我们在规划设计时,与高罗乡达成共识,建设中以苗族传统文化元素为主打造板寮村和谭家坝小区。正是得益于定位准确、执著追求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小区内融合苗族、土家建筑风格造型的特色民居独特漂亮;新建苗族风格亭阁长廊式风雨桥和石牌坊别致张扬;河堤护栏上雕刻苗族图饰唐诗宋词乡村首创。示范小区以其浓郁的苗乡特色成为宣恩县对外展示的形象窗口,也是民族项目弘扬民族文化的成功范例。

  三是整合项目巧用资金。示范村建设需要改变村庄面貌,改善基础设施,发展主导产业,仅靠民族项目资金远远不够。于是,我们协同高罗乡和板寮村,抓住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乡村、全县特色民居建设重点区域、新型宜居村庄打造和省农业厅驻村的机遇,多方筹措整合发改、财政、农业、住建、扶贫、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等项目资金1200万元,整修河堤和护拦2000余米、建三级拦水坝;新修硬化3000米小区循环路;新建和改造特色民居120多栋、新修村委特色大楼;硬化、美化、绿化、亮化占地100亩的示范小区;小区村民100%饮用上安全卫生的山泉水等。真正体现了“各抄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项目合作理念。

  通过三年多的共同努力,促进谭家坝示范小区和板寮村宜居村庄建设有了良好起步,更给当地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好处,村民们为表示感恩之情,请人在新建风雨桥上撰联:“晓月照谭家,涧水长流思与念;轻烟绕新镇,花桥久记德与情。”真可谓:昔日谭家坝,难看家穷屋旧路差;如今新小区,宜居小桥流水人家。

  美丽乡村创建探新路

  2013年,按照省农业厅《关于湖北省“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宣恩县积极行动,率先在初具条件的高罗乡板寮村作为探索创建“美丽乡村”试点。

  板寮村位于宣恩县南面高罗乡北部,14个村民小组,2356人,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72%。209国道贯穿全村,现存三百年历史巴盐古道——板寮老街,苗族文化底蕴浓厚。2007年,该村被确定为湖北省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正是民族项目为该村的发展和变化开创了良好局面,为“美丽乡村”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2012年以来,板寮村紧紧围绕高罗乡党委、政府提出的“特色高罗、美丽苗乡”总目标,制定了“五美、三宜、两园”(科学规划布局美、自然环境生态美、村容整洁风貌美、产业富民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打造农民幸福生活家园、生态休闲旅游园)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通过县、乡、村上下联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民族重点项目实施和省农业厅驻村帮扶为契机,努力打造“产业兴、环境美、特色浓、人气旺”的新型宜居村庄。

  目前,2200亩贡水白柚覆盖全村,人平1亩经济林,年产值达1000万元,人均纯收入4400元;已建成板寮老街至谭家坝小区3公里特色民居示范带;获得湖北省“宜居村庄”和“生态村”称号;成功举办了武陵山区首届白柚采摘艺术节;苗家“百家宴”、春节灯会、广场舞会年办不断。谭家坝小区昔日是板寮村最落后的村民小组,如今变成了宣恩县“美丽乡村”的缩影。

  2013年,板寮村以其环境优美、产业壮大、小区示范、文化丰富,被农业部确定为湖北省首批创建“美丽乡村”试点。

  特色村寨打造展希望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框架下,近些年来,民宗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实施民族重点项目,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这些卓有成效且富有特色的创举,为推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如宣恩县沙道沟镇两河村彭家寨,在经过湖北省首批二期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实施后,以其完好保护和典藏土家吊脚楼群,被成功申报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使保护和发展有了法律保障。

  当前,被誉为新农村建设升级版的“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正在各地兴起,这给我们正在分批实施的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如宣恩高罗板寮村谭家坝特色民居示范小区成功建设,既打造了民族氛围浓郁的特色村寨,提升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的品位,又为创建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省开展创建“美丽乡村”活动,其主要目标是开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从而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实施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其目的是对民族地区有代表性的民族村寨、古老院落、老街老宅,有价值的传统建筑、古树古迹、民间文化、手工艺品等给予有效的保护、传承、创新和发展。可见,两者间存在互补互利、互促互进的关系。

  实践证明,我们在确定和实施特色村寨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及愿望,将新农村建设和创建“美丽乡村”试点与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有效结合,并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充实;

  一要保护为重,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因村而异、因地制宜,把特色村寨项目实施规划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乡村旅游和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有序推进,凸显可持续发展。

  二要项目统筹,优势互补。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特色民居打造、乡村旅游开发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优势互补、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巧借他人项目菜,办好特色村寨席。

  三要以人为本,整合力量。始终把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意愿,积极引导村民热爱自已的民族、尊重历史、保护传统文化和自然生态,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真正使“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实施后的特色村寨——传统文化意识、农民生活品质、人居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从而切实在民族地区打造一批看得见、立得住、叫得响的精品特色村寨,更让成功打造的特色村寨成为创建“美丽乡村”的首选试点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