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落户武汉实施细则公布 满足3条件可申请

02.07.2014  10:10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吴昌华

  6月12日,武汉市宣布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吸引全国高校毕业生来汉就业创业。昨日,武汉市公安局公布《实施细则》,明确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具备相关条件的,可在武汉落户。《实施细则》还公布了办理流程,承诺自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年龄放宽至本科35岁

  此前,高校毕业生想拥有武汉户口,需毕业不超过2年时间;2年后,只能以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实施细则》规定,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可申请落户: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在武汉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武汉企事业单位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落户”包括:外地户籍毕业生申请在武汉落户;户籍在武汉新城区的毕业生申请在主城区落户;户口由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托管的,可迁至居民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

   在汉就业需五险齐全

  据介绍,“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函授大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指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就业”需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社会保险五险齐全,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不包括在流动人员窗口缴纳的人员。“创业”指自主创业本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认定申请人的年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计算至正式受理申请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