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5.01.2016  11:10

  2015年,东湖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依法行政的精神,以法治引领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力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广泛深入宣传,促进《条例》贯彻实施

  (一)组织学习宣传《条例

  《条例》颁布后,管委会在《长江日报》和《湖北日报》刊发专版,公布《条例》全文,解读《条例》立法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行色亮点,加深社会各界对《条例》和理解和认识,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舆论氛围;在高新区政务网、中国光谷微信公众号、智慧光谷上开设专题,进行宣传;印刷单行本一万册,做到管委会工作人员、园区办、街道办干部人手一本,下发单行本至社区、企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在“光谷大讲堂”上作《条例》专题讲座,组织东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班子成员,管委会机关、园区办干部,各街道班子成员,政法机构、市直各派出分局班子成员,直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和企业代表参加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内涵外延。

  (二)组织编写《条例释义

  为便于社会各界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管委会在省人大的指导下,聘请武大法学院法学专家启动《条例释义》的编写工作。释义起草小组在全面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仔细梳理支撑《条例》运行的相关法律与政策、充分总结示范区机制体制创新的实践的基础上,逐条、逐项、逐句地对《条例》进行规范解释。解释模式采取“语义解释+配套政策+建设实践”,全面总结了省市和高新区截至到今年11月底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所进行的创新改革建设中取得的最新成效和进展。并在附件中详细收录了在示范区现行有效的国家、部委和省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和由管委会制定和实施的相关产业政策,便于读者查找。

  二、依法行政,夯实法制基础

  (一)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

  截止2015年12月,行政复议方面,我区共答复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结案5件,未审结3件。其中涉及土地1件、城市规划1件、房屋拆迁2件、工商2件、财政1件、治理超载车辆1件。房屋拆迁和工商案件占比四分之一。行政诉讼方面,共办理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0件,已结案15件,未审结5件。其中涉及土地5件、城市规划6件、房屋拆迁8件、房屋登记1件。房屋拆迁与城市规划案件占比70%。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原告主动撤诉2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方面,共对6起案件委托了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中涉及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3件、行政执法2件、信息公开1件。已审结4件,未审结2件。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案件占比50%。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在今年年初确定了以“武新规”字为规范性文件的发文编号,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发文后三天内必须将有关材料报备市政府法制办的制度。2015年共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

  加强信息沟通,切实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查阅台帐和组织部门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高新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要求将清理结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拟废止21项,修改9项。

  (三)加强政府重大合同审查

  高新区经济体量大,新城建设速度快,招商引资项目多,涉及的政府合同标的大、数量多。截止到12月,我区共审查政府性合同123件,凡涉及管委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

  考虑到高新区涉及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的合同重大、复杂且专业性较强,涉及土地、税收等较多专业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此类条款不合法,可能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给高新区相关工作造成损失。管委会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给予合同专业的审查意见。

  三、统筹安排,落实市法制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对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全面清理

  组织高新区各执法部门通过梳理其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强制权的所有条款,清理包括行政强制权力名称、权力依据,确定涉及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有关条款。共清理出行政强制权16项,均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无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二)及时研究回复市法制办下发的各项征求意见通知

  结合高新区实际和现行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并全面及时的回复市法制办下发的所有各项征求意见通知。包括《武汉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武汉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代拟稿)》、《武汉市公共自行车出行系统管理办法(修改稿)》等重要规章草案。

  四、明年的打算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依法行政的水平,出版印刷《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释义》,健全以条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出台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系列制度;继续做好高新区法制基础工作,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核心内容,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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