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办高中将施行新收费标准 普通高中每学期630元

21.12.2015  08:06

  我省12月16日公布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30元。明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今年9月,我省曾对此进行过公开听证。上述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

  省物价部门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后,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辍学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