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无牌电动车遭扣分拘留 当事人:盼从轻处理

04.07.2015  13:08

    武汉晚报讯(记者 刘海锋 实习生 吴婷子)昨天,东西湖区一打工青年因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被交警查扣导致C1驾照被扣12分并处10天行政拘留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强烈反响,近百名读者致电本报发表看法。

  读者郭先生是一位汽车司机,他坦言自己开车时最怕电动车,晃来晃去十分危险,对于交管部门查处无牌电动车的行为举双手赞成。

  读者王先生则认为,赵先生明知道骑的是无牌电动车,还跑去找交警讨说法是明知故犯,对他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也是一个很好的警醒。

  读者向先生建议交管部门撤销拘留处罚,安排赵先生去路口站岗10天,不仅能达到警诫作用,还可以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

  昨天,当事人赵先生告诉武汉晚报记者,他们单位通过报道得知他被处以行政拘留后,相关领导已经找他谈话。“虽然没有明说会丢掉工作,但我现在心理压力非常大,我已经完全意识到了错误,希望交管部门能够酌情处理。”说着,赵先生流下了眼泪。

  对于处罚是否过重的问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在叶认为,这种处罚结果是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自身对事实的认定而做出的自由裁量,并无明显不妥。而且,警察作为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时,只能依据法律,法不容情。

  得知赵先生可能因此丢掉工作时,张在叶表示,赵先生只是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并非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劳动法,是不能作为解聘理由的,如果强行解聘那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见习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