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酒驾后加速开溜 武汉警察急呼“宝马男”归案

11.07.2014  16:19

  楚天金报讯(记者 饶纯武、李光正、刘大家 通讯员 方成意)男子酒后驾驶不出示驾照,加速逃离现场;民警颇费周折,找到该男子的手机号,该男子仍不归案。昨日,办案民警再次敦促“宝马男”向警方投案。

  据武昌交通大队二中队民警介绍,6月5日晚8时30分左右,该队民警在武昌民主路小东门路口,对过往司机进行酒驾筛查。

  这时,一辆车牌号为鄂AL9797的白色宝马轿车,遇路口红灯停下。民警遂上前让该男子对着测试仪吹气,结果数据定格在30.5毫克/100毫升。

  面对该结果,宝马男子赶紧辩称“我没喝酒呀”,接着反问民警:“喝点儿米酒也不行?”民警表示,是否酒驾靠数据说话,并让他配合调查,出示驾驶证。

  “宝马男”转身假装在车内找驾照,磨蹭了十几秒钟后,路口红灯已变绿灯,“宝马男”突然加速前行。因考虑到“宝马男”属于酒后危险驾驶,警察徒步追赶数十米未果,也未驾车继续追赶。

  随后,民警根据该宝马轿车的登记信息,查到车主熊某,车辆登记地在武昌都府堤129号。民警赶至现场发现,这是一个小区的门牌号,于是在门口布控守候,可该车晚上并未出现。

  据办案民警介绍,熊某的车辆登记信息及其驾照登记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均为空号或无法接通。民警通过熊某的户籍信息,试图联系熊某的父母,结果也一无所获。

  7月8日,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得知熊某另外一个手机号。民警拨通后,对方承认就是熊某,并称怕受处罚,才驾宝马车逃逸。民警让他次日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可该男子仍然“爽约”。昨日,民警再次拨通熊某的电话,对方称正在出差,返回后将接受处理。

  办案民警表示,熊某酒后驾驶,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照一次性记满12分并吊销六个月。此外,熊某还涉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