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联合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建立财政监督检查联动机制

09.11.2017  13:29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统筹财政监督检查力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成效,近期,湖北省财政厅与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联合建立财政监督检查相关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域内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一、建立工作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对口业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由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监督检查处和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作为联络牵头单位,加强常态化沟通。每年初召开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相互通报上年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本年计划安排,协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全年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对重点监督领域商议联合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县、乡(镇)财政联系点协调联系制度,深入开展调研,指导联系点县、乡(镇)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监督工作。

  二、建立联合联动检查制度。对财政部统一布置、共同参与的检查项目开展联动检查,协商制定检查方案,共同开展查前培训,提高检查成效。充分发挥各自监督检查优势,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联合检查。整合检查力量,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共享人员、信息资源和检查成果。

  三、建立联合调查研究制度。以监督检查结果为导向,加大财税改革发展和基层财政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调研力度,联合上报调研成果,推动政策有效实施。

  四、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协同监管制度。建立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协同监管制度,加大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资格资质和内部管理情况等的联合检查力度,分别对分工范围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建立湖北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