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香口法庭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

03.05.2016  18:22

      近日,郧西法院香口法庭审理了一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案件,经香口法庭调查核实,查明案件事实,最终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有效指导和支持了人民调解工作。

        2015年9月10日,郧西县土门镇村民任某为安葬其二弟一事与其弟媳罗某发生纠纷,致任某受伤住院。后经土门镇人民政府、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2015年12月23日,经郧西县土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确定由罗某赔偿任某医疗费6000元,限期于2016年1月29日前履行完毕,但罗某至今拒不履行。任某诉诸法院请求确认双方于2015年12月23日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并由罗某赔偿其医疗费6000元。

        香口法庭立案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罗某称签订调解协议时其并非自愿,认为其不应该赔偿任某损失。庭审结束后,香口法庭召集当日为任某和罗某解决纠纷的人员在当地村委会调查此案。通过逐一询问调查,法庭认为任某、罗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于2015年12月23日经郧西县土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印,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调解协议未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遂认定该调解协议有效。同时,因双方当事人系亲戚,为有效化解矛盾,法官还耐心的从法理、情理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消除亲人之间的隔阂,使双方当事人最终重归于好。

        一起简单的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香口法庭法官严格遵守审判程序,认真查明案件事实,最终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