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首次成功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证

30.05.2014  03:05

  (通讯员 李丽) 5月22日下午,郧西县人民检察院批捕部主办检察官及2名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深入该县店子镇,对该镇铁山寺村村民吴某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吴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该院首次成功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范例。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长年在外打工,其妻与其亲弟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吴某某知道后,非常气愤,一时冲动之下,于2014年5月8日晚用农药“甲拌磷”将弟弟家的三头耕牛毒死,损失价值22000余元。吴某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鉴于此案发生的原因复杂且涉及亲情关系,该院首次尝试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听证会前,该院主办检察官两次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又分别听取了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妻子的意见,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均认识到自己婚外男女关系的错误,也十分后悔。会中,公安侦查人员通报了案情,犯罪嫌疑人表示了悔罪之意并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表示自己存在一定过错,与嫌疑人当场达成了赔偿意见,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嫌疑人。与会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干部、派出所长、镇领导先后发表意见,建议该院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该院充分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案案情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无违法犯罪前科,为人诚实,主观恶性较小,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又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本案被害人对于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和责任。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处理决定,建议公安机关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并希望当事人双方要切实吸取本案教训,以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为镜,对照检查和检讨自己的错误行为,做到知法、守法,在今后相互尊重,不做有损兄弟和睦的事、不做有损邻里和谐的事。

  会后,该院主办检察官与当地镇、村领导交换了关注留守妇女问题的意见。近年来,因丈夫外出打工、留守妇女婚外情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频发,希望当地政府进一步关注留守妇女问题,加强法律政策宣讲、矛盾隐患排查疏导化解工作,有效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他们认为本次听证会不仅对本案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同时也为镇政府和村上提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表示以后会更加关注农村留守妇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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