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次!建筑公司噪音扰民被判赔偿1000元

27.05.2017  10:11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 余皓 通讯员 熊斌 刘青)建筑施工噪音日夜扰民,经环保部门监测,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昨日,武汉中院终审判决上海某建筑公司停止噪音侵害,并赔偿受害居民1000元。据介绍,这是武汉首判施工噪音污染扰民赔偿案。

  市民黄先生于2015年9月入住青山一小区以来,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附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相关部门确认,该小区附近上海某建筑公司、湖北某建筑公司均有施工噪音,其中上海的公司存在夜间施工。

  2016年5月29日及7月4日,环保部门委托监测机构先后两次进行噪音监测,结果显示上海公司工地昼间和夜间噪音排放均超国家标准限值。2016年9月,黄先生起诉这两家公司。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该上海公司的噪音超标,应停止噪音侵害,结合施工期限和噪音超标程度,酌情判决公司赔偿黄先生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该公司提起上诉。

  今年5月19日,武汉中院审理后认为,该上海建筑公司的工地施工产生噪音,经监测存在噪音污染行为,对黄先生的正常生活和身体造成一定干扰和影响,据此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