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基层开展立法评估

16.07.2015  18:54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吴志洲)13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大悟县召开《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中评估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出席会议。深入基层开展立法中评估,听取基层一线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在我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

会上,孝感市和大悟县党委、人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对条例有关条款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把脉问诊、论证评估,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该条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据悉,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去年以来,我省所有地方性法规在表决前均邀请专家学者等第三方进行评估。此次,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开展立法中评估,对于我省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实现良法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该条例草案拟提交明年1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是我国首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