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进一步明确食用农产品 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有关问题

05.07.2016  00:34

  近日,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下发了《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此通知就食用农产品的范围、禁止销售情形判定、市场销售监管范围、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市场准入要求、标签标识、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市场销售信用信息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有利于规范、指导全省系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