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 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行业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的意见

23.01.2017  20:06

鄂食药安办文[2017]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药品(含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行业关乎国计民生,是良心行业。做老实人,凭良心做事,做诚信企业,是生产经营“良心食品”“ 放心药品”的基础,也是做良心企业的根本。当前,少数食品药品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见利忘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甚至擅自添加违禁物质,有意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严重威胁公众的身体健康。为弘扬尚德守法文化,营造诚信、公平市场环境,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食品药品行业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活动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为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企业质量安全的首责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2.坚持正向引导。发挥宣传正向引导作用,以榜样示范引领活动开展,弘扬食品药品行业正能量,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3.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持续一段时间的主题活动,推动食品药品行业守信文化的养成,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和从业人员将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变为一种自觉行为和行业准则。

(二)活动目标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诚信守诺为核心,围绕食品药品行业“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这一主题,通过3年左右时间开展“讲诚信重质量示范企业”创建和“食品药品安全践行者”形象展示等系列活动,激发行业崇德向善的愿望,营造统一规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真正让老实人受尊重,守信者有市场,消费者得实惠。

二、活动措施 

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就是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围绕“诚信守诺”,做到自发“亮诺”、自动“守诺”、自愿“评诺”、自觉“倡诺”,将法律意识和诚信理念贯彻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之中。

(一)组织企业自发“亮诺”。按照企业自发、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组织开展企业主动向社会做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开展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亮诺”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利用政务网站开辟“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专栏,搭建企业“亮诺”信息公开平台,鼓励企业晒企业文化、晒守信承诺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动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者广泛参与,形成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主题活动的良好氛围。

2.开展“百企千店万人守信亮诺”联合签名活动。确定3月31日为亮诺日,活动当日在武汉设置主活动现场,其他各地设分活动会场,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开展“百企千店万人守信亮诺”联合签名活动,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道德讲堂”活动。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邀请辖区内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通过宣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述食品药品行业身边人、身边事,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推动诚信文化的逐渐养成。

(二)引导企业自动“守诺”。通过主题活动,使食品药品企业和生产经营者主动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干老实事,诚信守法生产经营。在生产过程中,不偷工减料,不擅改工艺,不掺杂使假;在经营过程中,不以次充好,不非法经营,不言而无信。

1.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在道德习惯养成,守法行为自觉等方面下功夫,树立以“品质优先”为核心的品牌理念,形成以“诚信守诺”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2.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质量管理机构,严格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管理、有措施把控。同时,企业应对现有的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符合各类管理规范的要求,符合企业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并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奖罚分明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3.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以及企业内部的制度规定,按批准的工艺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如实记录反映生产经营销售全过程,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使企业及从业人员真正做到用真才,投实料,讲良心,树品牌。

    (三)激发企业自愿“评诺”。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弘扬守信文化,传播行业正能量。

1.开展“讲诚信重质量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行业推出一批始终坚持品质优先、重诺守信、社会责任感强的示范企业(店)。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践行者”形象展示活动。通过参展人员的事迹展示,推出一批始终坚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行业代表人物。

3.开展示范创建典型的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创建和形象展示活动结果,组成宣讲团赴各地开展巡回宣讲。开展“食美药安荆楚行”系列访谈活动,举办“弘扬诚信文化,共守食品药品安全”电视专题节目,弘扬以诚信守诺为主旋律的行业正能量。

(四)督促企业自觉“倡诺”。将食品药品企业的自我约束与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机结合,通过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形成倒逼机制,使企业及从业人员不敢、不愿、不想从事触犯质量安全底线、失德失范的行为。

1.督促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承诺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承诺制度,通过主动张贴或展示守信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公众监督。

2.发挥正反面典型示范警示作用。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运用守信激励措施,对示范企业,在行政许可审批方面给予优先办理,适当减少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频次,并将创建结果录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对行业中不讲诚信、不守承诺的违法违规企业及自然人,纳入监管重点,曝光其失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行业退出和人员禁入制度,并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3.强化企业诚信行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培训作为评价企业准入的重要标准,将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如实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将明知故犯、有意造假的行为作为从严处罚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步骤

活动自2017年2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发动(2017年2月至5月)。由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搭建活动平台,采取多种方式,营造活动氛围,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公众积极参与,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活动。 

(二)推进实施(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培育企业的守信文化,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做执行规范制度的“老实人”,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监管部门将企业是否重诺守信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对守信者激励,失信者严惩,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示范创建(2017年至2019年每年6月至10月)。          按照企业(个人)申请、逐级推荐、部门审核、协会参与、公众投票、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年度食品药品行业“讲诚信重质量示范企业”和“食品药品安全践行者”代表。

(四)宣传展示(2017年至2019年每年11月至12月)。充分运用示范创建和形象展示活动结果,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成立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细化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示范创建等工作,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把主题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搭建活动平台,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确保主题活动有序开展。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地要把推进“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注重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鼓励公众及媒体广泛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务求取得实效。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的主题活动重在思想教化,培育引导,重在扶正固元,潜移默化,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要立足长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抓细抓实抓全面,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监管方式创新的重要抓手,通过主题活动,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