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业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01.2018  11:20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坚持落实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理论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自学理论制度、领导干部理论法律知识考核制度,班子成员带头积极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通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提高了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提高了运用这一理论统领和指导政府法制各项工作的能力;通过学习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勤政廉政意识。在学习中,领导班子注重突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强化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增进班子团结协调统一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形成了既有集体领导,又有个人分工负责;既有明确职责,又有积极主动配合的良好氛围,增进了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团结。

一是完善决策程序和机制。凡涉及方针政策性大事、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发生过因为决策不及时、不准确,或是因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支持配合不够,而给工作造成负面影响或失职渎职现象。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号召力,团结出战斗力。多年来,我们坚持民主生活会前相互谈心,会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通过民主生活会,增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全局观念和合作意识,切实把配合协作愿望变成团结统一的现实,形成了讲感情不失原则,讲团结不忘批评,讲合作互相补台的良好风气,创造出了一个宽松、和谐、愉快、舒心的环境,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发挥好“班长”带头和表率作用。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在“一把手”带好头、做表率,在政治上发挥举旗导向作用,在团结上发挥协调凝聚作用,在决策上发挥牵头主导作用,在廉政上发挥检查监督作用。注重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担当起组织领导的重任。班子的其他成员也都能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积极支持主要领导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体班子成员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分工不分家。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班子自律意识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注重构筑防止权力滥用、避免腐败滋生的有效屏障。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系统同志认真学习,以党中央提出的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标准,认真分析检查,深刻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认真抓好检查落实,自觉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局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多次深入长阳联系点调研座谈、送法下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落实政策、精准扶贫。通过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能力切实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强化,从政行为更加规范。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两为”干部队伍

始终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宣传条例、履行程序、执行规定、遵守纪律和规范资料等各方面,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以实绩作为干部任用的尺子,注重培养和选拔那些真正富有开拓创新意识、想干事、会干事、作风过硬的年轻干部和各类优秀人才。强化干部监督工作。通过强化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干部监督有关的政策、法规力度,我局还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等重要时段及八小时以外的社交生活进行有效监督,坚决杜绝了干部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人选,防止和杜绝拉关系、托人情等现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干部任职考察、谈话、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坚持干部职数和选拔任用干部呈报审批备案制度,做到一次不漏、一项不漏、一人不漏,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所选任干部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呈报备案,并经审查批准。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中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也未收到上级批转或群众关于此方面的投诉举报。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规范干部任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一心一意想事业、谋发展、干实事、比贡献,锻造了一支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队伍。(宜昌市政府法制办 宜昌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