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预防食物中毒保障餐饮消费安全警示

12.10.2015  12:54

  夏秋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容易发生细菌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为保护全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安全放心饮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食物中毒。

  一、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少到不卫生的街头大排档就餐,应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悬挂  “笑脸”量化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居家饮食要注意食品安全:不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购买生肉时,要注意识别有无检疫部门的检疫图章;畜禽、蛋、水产品要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食品要低温储藏,做好食具、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生熟食炊具要分开使用;熟食品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妥善处理。消费者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二、各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病死的禽畜肉,谢绝消费者自带野生菌或野生动植物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严格按照“五专”要求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减少食品污染环节。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特别是肉、蛋和水产品等易被污染的食品要彻底加热后食用。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好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的特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以学校和社区周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餐饮集中消费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区域;以特色餐饮店、小龙虾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以食品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肉制品、米面制品、凉菜、特色小吃、生食海产品、现榨饮料、水果拼盘等消费量大、安全风险高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假期、学校开学为重点时段,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意识,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收集、全面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认真答复、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关切。要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