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夏季食物中毒 注意把好“四关”

01.06.2016  04:47

  夏季来临,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加之重要的节假日、中高考、外出休闲等群体性消费集中,是食品中毒易发、高发季节。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广大消费者支招:预防夏季食物中毒要严把“四关”:

  一是“消费场所关”:外出就餐,特别是节假日到景区、游乐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店面环境干净整洁的正规餐厅,尽量不在路边临时大排档、流动摊贩处消费。中高考考生最好在学校和家中就餐,如外出就餐,推荐到餐饮量化分级B级以上、有“笑脸”公示牌的餐厅,不要到卫生条件差的小餐饮店或流动餐饮摊贩处就餐。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产品标签是否有 “QS”或“SC”标识,标签内容是否完整,不要到小摊贩店购买“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

  二是“科学消费关”:夏季提倡清淡饮食,特别是中、高考考生饮食要注重荤素营养搭配,少吃油腻和生、冷食品,不提倡食用颜色特别鲜艳的熟卤制品、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豆浆、隔夜饭菜等高风险食品。购买自制饮品应现做现饮,即时消费。

  对于当季热销的小龙虾,选购时做到“四看”: 一看大小。应购买人工养殖的大小一致的小龙虾,不要购买生长环境差、大小不一的野生小龙虾;二看颜色。应选购颜色红里带自然健康光泽的小龙虾,老龙虾或红得发黑或红中带铁青色的是吸附较多有害物质的表现,最好不要购买;三看绒毛。选购腹部绒毛和爪上毫毛白净整齐的小龙虾,基本上是干净水质养出来的;四看质地。选购质地像指甲一样有弹性的小龙虾,如果虾壳铁硬,说明质地较老,不宜购买。加工食用时做到“五去”:一去泥沙:买回的活虾最好在清水里养24-36小时,使其吐净体内的泥沙等杂质;二去死虾:食用死虾可能会引起铅中毒。消费者在食用时最好观察一下小龙虾的躯体,如果尾部蜷曲,说明加工之前是活的,如果尾部是直的,说明加工之前就已经死了。三去头部:小龙虾体内含有的细菌、寄生虫及铅汞锰铬砷等重金属基本都在头部,加工食用时一定要去掉头部。四去污垢:小龙虾的鳃毛、细爪根部及虾壳极易吸附细菌,藏污纳垢,而虾线仅次于头部,是小龙虾第二脏的地方,因此加工时必须清除两鳃、细爪、虾线等污垢。清洗时禁止使用草酸等化学物质。五去生食:烹饪小龙虾一定要烧熟煮透。高温烹饪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此外,小龙虾隔夜存放容易至蛋白质腐败,对人体健康会带来很大损害,所以做好后需一次吃完。

  三是“加工储存关”:食品加工储存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食品交叉污染。需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要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烹饪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隔夜的剩饭、剩菜食用前要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是“依法维权关”: 采购食品及原料要到贮存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并索取票据,严格验货,以便溯源。网络订餐时尽量选择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和热加工的低风险食品,确保食物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安全时限内食用。消费者就餐、购物后也应及时索要消费、购物发票,如进食后发生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前往医院诊治,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以便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信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