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卫计委发布消费预警 绣眉等微整形须在医疗机构做

05.05.2016  10:19

近日,省卫计委监督执法部门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并查处了几起生活美容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违法案件。昨日,省卫计委发布医疗美容消费预警,绣眉等微整形必须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据调查,当前我省医疗美容行业存在以下突出问题:生活美容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从业人员资质缺乏,少数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医疗美容非法行医活动,少数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违规超范围执业;医疗美容广告宣传不规范,使用伪专家宣传,医托欺骗,低价承诺揽客,微博微信扩散等等。

据介绍,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有较大区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美容机构的审批监管有严格要求。医疗美容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包括割双眼皮、绣眉、去眼袋等微整形。生活美容是采用非医学手段和方法来塑造和美化人体,其特点是无创伤性和侵入性,如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等。医疗美容只能在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美容口腔科、美容中医科等相关诊疗科室,美容外科主刀者必须有医师执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省卫计委提醒广大爱美人士,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区分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要选择经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降低医疗美容消费风险。(记者 陈媛 通讯员 熊国平 张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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