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举办“新颁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培训班”

13.07.2016  14:44

2016年6月28日至30日,省环保厅法规处会同自然处在黄石市举办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班。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法制、自然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班上,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天宝教授、省环境科学学会刘志忠博士、省环科院李龙媛工程师分别就《条例》、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技术方面作了专题讲座。黄石市环保局就黄石市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做了介绍。全体人员结合《条例》和《土十条》的学习,就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交流,同时还参观了位于黄石市铁山区和大冶市有关土壤修复现场。通过培训、交流和实地考察,大家对《条例》、《土十条》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技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大家对这次培训班给予了高度肯定,一致认为,这次培训对于《条例》的贯彻执行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环保厅自然处调研员王建平同志作为组织编写《条例》的部门代表表达了对此次培训班的希望及下一步对我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介绍,接着,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汪新华同志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以及《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出了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的要求。培训内容不仅涉及宏观的《条例》编制的背景和意义,也包括《计划》的详细解读,对新颁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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