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取消和调整92项行政审批项目

26.08.2014  12:34

  昨日,宜昌市政府下发《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在全面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我市将保留138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92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为打造全国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城市,我市组成工作专班,历时两个多月,对70多个部门申报的400多个事项进行清理,最终保留138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今后,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明放暗不放、明减暗不减。将发改、国土、规划、工商、商务等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到高新区,实现办事不出园区。把一批量大面广或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市区政府。

  同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将清理范围由行政审批项目拓展到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上,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创造良好环境。(记者赵巍,通讯员唐值云、付景龙)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