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6年共降低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轻负担约10亿元

23.01.2017  18:37

  1月22日,记者从湖北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全省共降低7个部门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0亿元。

  省物价局副局长胡广生称,2017年将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继续对现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降低水平偏高、服务管理效果不明显的收费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辖区内实行“零收费”政策。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系统梳理,具备竞争条件的一律放开,由市场竞争选择服务主体并形成价格。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审批部门审批委托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