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落地难” 根在无利可图
据报道,目前全国各地已推出的PPP项目已多达1800多个,总投资高达3.4万亿元。但是,找到合作伙伴的却寥寥无几,很多项目都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也就是说,PPP项目更多都处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之中,达不到预期目的。
出现这种现象,从总体上讲,还是与PPP项目本身有无利益空间有直接关系,与政府的市场化意识密切相关。
事实上,在经历前一阶段城市建设“大跃进”以后,地方可用于进一步融资和资产证券化、PPP的资产已经相当有限,特别是水、电、气等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公共设施,早被地方政府用在融资和项目合作。一方面,这些项目很多都抵押在银行和相关的融资机构,且抵押额一般都相当大。因此,要想与社会资本合作,首先必须将负债消化掉,否则,就难以合作。另一方面,一部分项目已经对外进行了合作,已没有再合作的空间,甚至连资产证券化的可能性也不大。剩下的项目,多数都是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公共项目、公益事业,如何推进,值得研究。
很显然,政府确立市场意识是PPP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PPP项目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有强烈的市场意识和价值意识,才有可能将这些项目市场化、资本化,才有可能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
对地方政府来说,在制定PPP项目计划和方案时,必须进行全方位、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把PPP项目的优势、劣势、收益、投资额等全部认真细致地进行分析和核算,给出回报的期限和获利空间,从而让社会资本能够更加直观地看到合作的空间和可能。
在对项目进行认真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后,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对项目进行分类,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可行的合作方案,供社会资本选择。从大的方面来看,项目可分为有固定收入来源和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两大类。对有固定收入来源的项目来说,必须分清楚眼前获益和长远获益两大类。眼前就能获益,且收入来源比较稳定的,可适当提高一些合作条件,如水、电、气项目。反之,则要降低门槛。对具有长远获益潜力的项目,如医疗、卫生、教育等,则可在合作方面设置更多有利于事业发展的条件,让社会资本不过度追求眼前利益而影响事业发展。
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公共设施、公益项目,则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政府回购,即通过仔细测算和认真分析,设定回购年限和价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二是设计固定回报率,由社会资本投资。
考虑到PPP项目的合作对象是社会资本,因此,要避免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国有资产流失、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在这些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任何合作项目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