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制办制定《省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办法》

20.11.2015  12:54
        为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促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近日,江西省政府法制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省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省政府法制办根据规章草案影响范围、影响类别、影响程度等情况,可通过报纸、网络以及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 网站留言等方式,就省政府规章项目草案提出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将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归类,认真研究。对于合法、可行、有操作性的意见,应当采纳;对于不予采纳的意见,说明理由。

  《办法》要求,省政府法制办视情况通过网络公布或信函、电子邮件、登报回复等方式,正式将公开征求到的意见处理情况反馈给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