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0月起暂停9项涉企收费 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4.5亿元
10月1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减轻负担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交通、发改委、国资委四厅局向媒体发布减轻企业负担所采取的优惠政策措施,从10月起,有9项涉及到环保、交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4.5亿元。
据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环保部门目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保留5项,其中2项由国家环保部负责收取,包括登记费(含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和化学品进口登记费)和核安全技术审评费。3项是由省及市县各级环保部门收取,包括排污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和环境监测服务费。从今年10月起,暂停征收后2项费用,仅此两项预计为全省企业每年减少相关收费约1.5亿元。
由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仅保留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费和排污权交易手续服务费2项,环保部门不收取,收费主体为检测机构和交易机构。
目前,省环保厅已将环保行政审批事项从11项精简至5项,湖北已经成为全国环保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同时,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实行环评分级审批,绝大部分项目企业可就近到辖区环保局办理审批事宜,且审批时限均较国家规定时限缩短一半以上。
“从10月1起交通部门将取消或暂停征收货物港务费等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交通厅厅长尤习贵透露,这7项费用取消后,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近3亿元。目前,湖北省交通运输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有车辆通行费、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联网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和维护管理费3项。
近几年来,交通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绿色通道”政策,2014年免费15亿元,2015年前9个月免费14亿元,对降低企业运输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发改委通过精简前置审批条件,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并对166项审批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清理,对每个中介服务事项的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等极、收费标准、中介服务委托和经费支付方式进行逐项审查。省国资委则不断清理监管事项,至2015年5月,监管事项由2013年的45项减少到14项,精简率达70%,切实维护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刘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