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区启动26项改革创新 打造可复制制度样本

01.08.2014  17:44

  7月31日,从湖北省召开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启动先行先试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武汉东湖高新区将从行政审批与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科技金融、扩大开放等四个方面,实施12类改革举措、97项具体工作事项,全面推进先行先试。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文彤介绍,2014年将率先启动第一批改革创新事项,2015年全面展开,力争经过1-2年的改革试验,为湖北武汉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2014年武汉东湖高新区启动的26项重点工作分别为:

  【 行政审批与服务】  

  工商登记施行“先照后证  

  制订“先照后证”目录清单,除保留金融、保险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才能设立的事项外,工商登记一律实行“先照后证”。

   探索外资准入审批登记管理模式  

  探索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审批登记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  

  建立“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三证联办”工作机制,将多个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

   针对企业、园区、公众分类开出服务清单  

  完善“园区服务企业、街道服务群众、机关服务基层”的三条线服务体系,制定东湖高新区行政权力和服务、园区服务企业、街道服务百姓三个事项清单。

   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夯实监管基础,打造全新的政务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立高新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转变监管方式,依靠信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建立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黑名单”等制度,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及奖惩记录,依靠信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科技创新】  

  出台《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为保护改革者,激励创新者,扩大对外开放,建立与国际科技创新、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提供法制保障。

  实施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  

  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改革,下放处置权,扩大收益权,探索所有权。

   实施 高层次人才“ 绿卡”制度  

      实施“海外公民证”、“海外华裔证”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

  启动建设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  

  “线上线下、网内网外”相结合,打造集技术交易、技术经纪、创新创业、科技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专业平台。

   建立创新创业平台体系  

  推进产业(工业)技术研究院建立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机制。探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行业协会运作新机制,推动联盟确定法人地位。

  【 科技金融】  

  深化科技金融融合  

  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科技贷款专营机构,试点设立可贷款、可投资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成立光谷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和武汉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实现金融有序开放  

  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

  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激活民间资本活力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吸引民间资本设立科技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出台促进民间资本金融业专项政策,加大对民间金融业务补贴和风险分担。

  【扩大开放】  

  拓展综保区功能  

  启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争取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获批。

  建设特色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将进口保税商品的批发、展示、零售集中,打造可拓展的综合性指定口岸。

  建设大宗商品贸易平台。开展化工品、有色金属等贸易业务。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行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启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

  扩大服务业开放  

  逐步开展国内外快递企业办理国际快件属地报关业务。

  逐步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李希帆、许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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