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开展259项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

05.06.2014  10:57

  荆楚网消息(记者石倩 通讯员喻妙)6月5日是第4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中国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6月4日,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湖北将实施环境保护“三大行动”,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

  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包括: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在保护区设置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标牌,一级保护区设置相关的围网、围栏等隔离设施;加强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包括:2014年限期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脱硫、脱销、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全省将实施259项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施工场地扬尘监管,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环保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包括: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一律公开曝光;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的,一律不得开工;在建项目环保设施未达标的,一律不得投产;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或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一律顶格处罚;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及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关闭取缔;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一律按日计罚;对拒绝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的,一律立案查处;对环境监管不到位,一律实行“问责”;对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