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局制定文明创建“路线图” 20项任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19.05.2017  16:19

  5月16日,十堰市环保局印发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出了文明创建“路线图”,明确了20项任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这20项任务分别为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环境空气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高位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保障环境安全、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乡村环境监管力度、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道德实践教育活动、打造环保阳光政务、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丰富志愿活动、争创文明单位、做好讲文明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争做文明市民、抓好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环保部门的三项指标整改、做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上报等,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该局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

  该局还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纳入各部门和各支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落实“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责任追究制,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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