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共议音乐数字化生态 “捞鱼”须先“养鱼”

21.10.2015  16:35

现在有很多公司在‘捞鱼’,把原有存量和版权内容都捞在自己名下,但是‘养鱼’的人越来越少,终归有一天大家会发现没鱼可捞了。”在近日召开的2015音乐数字化生态发展研讨会上,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汪京京道出了不少业界人士的担忧。由中国文联、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文艺评论基地联合主办的此次研讨会,汇集了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同为互联网语境下音乐数字化生态健康发展把脉。

现状:数字音乐崛起

201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音乐产业市场总规模达2716.56亿元,其中实体唱片市场规模仅为6.5亿元,整个唱片市场销售量呈下滑趋势。“相较之下,数字音乐市场扮演了‘救市’的角色:市场规模达440.7亿元,用户数量达4.53亿人以上。”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理事长、原创文化管理集团副总裁臧彦彬分析说。在他看来,传统唱片业建立了一套完整而有效的商业模式,而互联网对音乐产业的冲击是全方位的:音乐改变了传统音乐产业以唱片为介质的销售模式,数字音乐的崛起使传统唱片业的销售模式趋于消亡。

调查统计,我国手机音乐用户仅有3.5%的付费用户。业内人士透露,2014年音乐版权方的收入仅为1.05亿美元,而整个产业里有1.8万音乐人,分摊下来可谓杯水车薪。对于音乐网站来讲,每千首音乐消费,流媒体网站需要负担版权成本2.5元、带宽成本2元,而广告收益仅为1.5元,净亏损3元。

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产业的著作权保护始终为业界高度关注。“完善的著作权保护机制,有赖于立法、行政管理、从业者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认为,数字化技术的高度发展导致权利人对其作品网络传播的控制和主张权利的能力更加弱化。为此,音著协经过多年维权努力和沟通磋商,开拓了通过音乐作品网络海量使用者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达成一揽子授权付酬的主渠道合作模式,来解决网络音乐海量使用者所面临的海量音乐使用授权的难题。

趋势:开启音乐创新模式

在“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最大的特点就是变化,“变化成为所有创业者的理想,也对传统产业形成挑战。”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炬说。

对于数字音乐的发展趋势,王炬给出了自己的判断。第一大趋势在于数字音乐的资本化,以金融资本为主导的数字音乐开创了全新局面,音乐产业已经全面进入多元化发展时代。第二大趋势是数字音乐巨头时代来临。新的数字音乐局面正在形成,海洋音乐、阿里音乐和腾讯音乐3个资本规模大、版权数量多、在线音乐传播渠道顺畅的大型音乐集团已经成型,并有望继续扩张和兼并。独立音乐人的崛起是数字音乐发展的第三大趋势。独立音乐人自主发展,在我国原创音乐最不景气的时候独树一帜,逐渐形成气候。“金融资本完成并购还只是互联网音乐竞争‘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因为音乐产业的强弱并不在于音乐企业的规模,也不在于拥有版权的多少,互联网音乐的未来在于原创力,在于谁能够开启音乐创新模式。

汪京京提出了“音乐+”的概念:“其实互联网是音乐要‘+’的一个渠道而已,因为音乐的关联性最强,它是文化产业的基础性组成部分。”他表示,传统音乐企业与音乐互联网公司应融合发展,政府、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应共同促进音乐产业有序发展。

建言:建立新的音乐生态

对互联网“爱恨交加”,是太平洋影音公司总经理刘钦隆等很多业界人士的真切感受。如臧彦彬所言,音乐从实体渠道转向互联网的这10年,发展速度远远落后电影、电视等其他娱乐产业。数字音乐想要建立新的音乐生态,就要改变创作人无法养活自己的恶性循环,创作才能成为音乐产业发展的根基。刘钦隆认为,今天的唱片市场必须以数字发行平台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一个新的以内容为核心、以网络为渠道、以技术为辅助的商业生态系统。

怎样能将音乐资源效益最大化?臧彦彬给出的建议是,从挖掘用户的付费潜力着手:在用户付费习惯没有形成的情况下,给用户提供“免费+增值服务”的形式;而会员只是付费的初级阶段,想获得可持续大规模的收入则须从“粉丝经济”下功夫,深度挖掘粉丝的商业价值。在内容方面,应以歌手为核心选择优质的数字音乐进行包装,并通过运营打通和粉丝的互动;在产品方面,应提供便捷的社交网络分享和多种支付渠道。

如何突破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瓶颈?中国唱片总公司副总经理侯钧认为,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在于对海量原创音乐资源的聚拢,传统唱片公司的优势则是对优质作品的分析、判断、整合、制作;以资本为纽带使二者深度融合,通过并购重组打造新型音乐公司,可以使之兼具互联网的强大市场能力和优质内容的整合制作能力。“无论何种赢利模式,只有在法律层面对版权加以保护,才是音乐产业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