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且导致爆燃 伍家大队依法行拘一人
11.06.2014 13:08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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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6月9日,宜昌市某个体经营者汪国辉在其非法储存钢瓶液化气门店内使用电饭煲热饭时,产生的电火花引燃泄漏的液化气导致爆燃事故发生,伍家大队报请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xml:namespace>
6月2日13时许,个体经营者汪国辉在其非法储存钢瓶液化气门店内使用电饭煲热饭时,产生的电火花引燃泄漏的液化气导致爆燃事故发生。经调查,汪国辉设置的钢瓶液化气储存点位于东山大道176号居民密集的杂居小区的一楼,属无证照违法经营。经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提出搬迁要求而拒绝整改,其行为对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汪国辉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汪国辉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目前,汪国辉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伍家消防大队送往拘留所执行。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11.06.2014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