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他人邮箱窃取200万元电子礼品卡获刑四年六个月

18.11.2016  00:32

通过非法手段秘密入侵他人邮箱,盗得大量电子礼品卡,涉案金额达200万余元。近日,枣阳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网络盗贼马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另收购电子礼品卡的两名案犯姜某、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和三年,缓刑四年。

2015年3月,枣阳的王先生报警称,其在网上经营价值200万余元的“APP礼品卡”被盗。原来,王先生经销的这个礼品卡是专供苹果手机使用,且先后接到客户反映所售的卡无效不能充值。之后,王先生进入邮箱发现有4个“四川广元”异地登录记录,感觉系黑客所为。于4月14日,家住四川广元的犯罪嫌疑人马某落入法网。

枣阳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他人信息,致使被害人损失105万余元人民币,属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刘某、姜某明知系马某非法获取的计算机系统数据,而以明显低于正常价格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中,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达82万余元人民币,属情节严重。被告人姜某在羁押期间仍不思悔改,实施殴打他人的犯罪行为,酌情从重处罚。姜某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