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虾”该有怎样的结尾

14.10.2015  08:44

  国庆期间最著名的“青岛天价虾宰客”事件,结尾不出所料:山东省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集中整治旅游市场,包括旅游、公安、商务、工商、质监等将联合专项检查。

  如果这件事一定需要一个昭告天下的结尾,“整治”并非一个好的选择。它更多表现出对山东旅游形象的痛心和挽回,而不是对受宰客人的歉意和不安,就像痛心的家长对自家孩子的棍棒教育,而非看似冷漠的医生对病情的公正分析。而至于效果——正如当地媒体报道过的,旅游市场过去“整治”了若干次,但“天价虾”事件还是发生了。

  严格意义上,黑心店主面对南京客时,并没有错。他的菜单上,虾后面写的是“38元”,然后在拐角处标注了“每个价格”。是的,正如他事后被定性为“涉嫌误导消费”,但这种行为是静态的,在南京客之前,这种行为就存在。既然存在,在法律意义上就是被监管部门默许,如果监管最后解释不知道,对不起,那是监管的失职。

  回看整个事件,每一个环节都太老旧。

  黑心店主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无门,110不管,物价局下班,店主用大棍子强逼付款。然后万能的舆论成为转折点。领导批示,多部门联合执法,老板被罚成天价,最后大力度整治……就像一套人所熟悉的降龙十八掌,打完,收工。

  中国旅游市场开放了30年,从1999年国庆第一个黄金周到现在也足足有16年,这些宰人和处理的套路,居然一直没有改变。

  在青岛天价虾的摊位跟前,之前一定有若干顾客挨宰,但我们都没听到他们的声音和消息,难道他们都忍气吞声认宰?如果南京客没有把过程写到网上,他再愤怒又有什么用?如果他的遭遇恰好被其他更热的新闻挡住,他写了又有什么用?

  也就是说,南京顾客恰好比较执拗,这件事恰好成了热点,否则,他也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

  山东当地的担忧很对,这件事影响了当地旅游形象。但其中最具破坏力的因素,并不是标价规不规范,而是“安全感”。如果一个外来客,遭遇纠纷时,在当地打110,找物价局,既捍卫不了自身的权益,甚至保证不了基本的人身安全,这种令人恐惧的“不安全感”,比38元一只的虾更具破坏性。

  所以,真的想爱护旅游市场,就要能够真的提供“安全感”,让一个陌生人到一个陌生城市旅行时,能合法维护自己权益,也能让做生意的老板们,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里竞争。至于价格,那真的是市场的事情。说得具体些,监管者必须要从旅游市场卖方的角色中抽离,依法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这是比“整治”更明智的结尾。(鲁珊)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