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盗”偷树装饰自家庭院被判刑

26.08.2014  19:24

  

  本网讯(通讯员 周远)大冶男子深夜盗窃不为钱财,为装饰自家后院。日前经过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这位大冶“雅盗”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陈贵镇小雷山村村民陈某,趁天黑先后两次开麻木车到该镇王祠村王某家的苗圃场,盗走三棵枸骨树和一棵刺冬青树。几天后,警方通过查阅视频监控,实地走访,在陈某家发现了被盗树苗,树苗此时正栽种在他家后院。经物价部门鉴定,三棵枸骨树和一棵刺冬青树价值人民币3700元。

  7月28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向法院提请依法判处,并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法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